公司资料
行业 制造业
集团简介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藏格矿业”,股票代码:000408)成立于1996年6月25日。2017年6月1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原公司名称“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12月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由“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肖宁,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下属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察尔汗盐湖开采面积724.3493平方公里,年生产能力达200万吨。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氯化钾行业第二大生产企业,青海省30家重点企业之一,氯化钾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之一。 2017年成立藏格矿业全资孙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亿,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电池级碳酸锂产能一年达10000吨。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科学发展,优质高效,服务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宗旨。随着公司盐湖钠、镁、锂、硼综合利用技术工艺日益成熟及市场条件的逐渐改善,公司未来也将按照“以钾为主,综合开发”的原则立足盐湖资源,走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固基做强的科学发展之路。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能适应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在生产和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稳步推进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发展在资源整合及盐湖资源的综合利用、工艺开发、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领域大有可为。 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将大力加强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和内控制度,不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使公司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充满特色、极具活力的健康发展之路。
主营业务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生产及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法人代表 肖宁
公司高管
董事长:肖宁
副董事长:肖瑶
董事:朱建红,钱正,肖宁,张萍,方丽,肖瑶
独立董事:王作全,胡山鹰,刘娅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流通A股22.88%30/09/202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通A股17.21%30/09/2024
肖永明流通A股9.85%30/09/2024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流通A股4.56%30/09/202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流通A股1.65%30/09/2024
董事会秘书 李瑞雪
法律顾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979-8962706
公司传真 0979-8962706
公司网址 www.zanggekuangye.com
电子邮件 2671491346@qq.com、zgjf000408@163.com
公司地址
注册: 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13层(整层)
办公: 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2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19楼
上市日期 28/06/1996
股本
总股本: 1,580,435,073
A股总股本: 1,580,435,073
流通A股: 1,580,418,573
限售A股: 16,50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2.18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1.60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8.262元
市值(人民币) 427.977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