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集团简介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医药行业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于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批发、零售业务,及医药物流业务业务.其中包括面向广大消费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连锁零售业务;面向社区医院、医疗机构等的医药批发业务;面向供应商、医疗机构等的物流业务.公司的连锁零售为北京地区最大的直营药店网络之一,品牌知名度名列前茅;医药分销为北京地区两家社区医院药品配送商之一,覆盖二、三级医院的销售网络;医药物流为北京地区三家第三方药品配送试点企业之一;药品生产拥有多个较大的OTC产品销售网络.1999年,公司加入NACDS(美国药业连锁协会),成为国内首家医药流通企业国际会员;2002年,公司获得《北京市名优特许经营品牌》称号;2003年,公司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2005年,公司荣获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百强企业"称号;2006年,公司获得《北京市商业名牌企业》、《北京市商业服务名牌企业》称号;2006年,"嘉事堂"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2007年,公司荣获海淀区"国税五十强"企业称号,取得国税"绿色通道证书";2007年,公司荣获北京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称号;2008年,公司多家药店获得了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颁发的"优良药房"认证标志;2008年,公司从全国获得提名的30家连锁药店中脱颖而出,获得"2008最具影响力连锁药店"称号;2009年12月,公司在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中关村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联合举办的2009百强实力企业评选活动中,荣登中关村TOP100"2009实力榜"。 | ||||||||||||||||||||||||
主营业务 | 从事医药零售和医药批发业务,同时兼顾医药物流的第三方配送业务。 | ||||||||||||||||||||||||
法人代表 | 续文利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王迪克 |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10-88433464 | ||||||||||||||||||||||||
公司传真 | 010-88447731 | ||||||||||||||||||||||||
公司网址 | www.cachet.com.cn | ||||||||||||||||||||||||
电子邮件 | wangdike@cachet.cn;wangxiaotian@cachet.cn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8/08/2010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86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26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14.537元 | ||||||||||||||||||||||||
市值(人民币) | 36.609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