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1996年1月,国有控股企业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民营企业浙江澳华乳品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应子才共同出资设立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1996年1月3日,经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为2546756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14年8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拟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1日,浙江熊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3303270000151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3002546756499。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浓缩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乳品贸易。 公司从事炼乳的生产和销售超过20年,一直注重为客户提供安全和高品质的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运营“熊猫”品牌系列炼乳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炼乳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的“熊猫”牌炼乳最早于2006年获评为“浙江名牌产品”,公司“熊猫”品牌于2010年获评为“浙江老字号”,于2015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于2016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于2019年获世界食品品质评鉴大会金奖,在国内乳制品行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公司的炼乳产品获得了国内众多知名食品生产企业的认可,公司与香飘飘、蒙牛乳业、达能乳业、金丝猴等公司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关系。 公司坚持以炼乳、奶酪、稀奶油为核心的特色乳制品战略布局,根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公司炼乳销售规模仅次于雀巢,是国内市场第二大炼乳品牌;2018年以来积极推出奶酪、稀奶油等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 | ||||||||||||||||||||||||
主营业务 | 浓缩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乳品贸易。 | ||||||||||||||||||||||||
法人代表 | 李锡安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徐笑宇 | ||||||||||||||||||||||||
法律顾问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77-59883129 | ||||||||||||||||||||||||
公司传真 | 0577-59883100 | ||||||||||||||||||||||||
公司网址 | www.pandadairy.com | ||||||||||||||||||||||||
电子邮件 | 300898@pandairy.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6/10/2020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88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50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7.610元 | ||||||||||||||||||||||||
市值(人民币) | 37.725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