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2012年3月1日,李晓华、张国军、周欣、朱明园签署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李晓华出资170.5万元、张国军出资165万元、周欣出资110万元、朱明园出资104.5万元设立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有限公司。2012年3月2日,智信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 公司系由智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8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5336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截至2020年12月9日已根据折股方案将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总额4,000.00万股。2020年12月17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9186490XW。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以机器视觉及工业软件开发为核心实现智能化生产,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和线体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并为客户实现生产智能化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在深圳和苏州分别设有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拥有专业的研发、制造和客户服务团队,具备强大的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与国内外知名的品牌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 ||||||||||||||||||||||||
主营业务 | 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并为客户实现生产智能化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 | ||||||||||||||||||||||||
法人代表 | 李晓华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唐晶莹 | ||||||||||||||||||||||||
法律顾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755-27200371 | ||||||||||||||||||||||||
公司传真 | 0755-27200371 | ||||||||||||||||||||||||
公司网址 | www.ipi-tech.com | ||||||||||||||||||||||||
电子邮件 | board@ipi-tech.com;jytang@ipi-tech.com;yrpan@ipi-tech.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20/07/2023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1.78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75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19.770元 | ||||||||||||||||||||||||
市值(人民币) | 11.166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