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集团简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控股的联通BVI公司间接持有联通红筹公司43.9%的股份,保持对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全资拥有的联通运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本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在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中位列第267位,并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授予的“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监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秘书5A最高等级评价”“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等权威荣誉。 本公司以“数字信息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国家队、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主力军、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排头兵”为定位,把战略升级为“强基固本、守正创新、融合开放”,更加突出强网络之基、固服务之本,练好“基本功”;更加突出守网络化之正,拓数字化、智能化之新,打好“组合拳”;更加突出要素融合、市场融通,与合作伙伴一起打好“团体赛”。在新定位新战略下,本公司全面发力数字经济主航道,将“大联接、大计算、大数据、大应用、大安全”作为主责主业,实现发展动力、路径和方式的全方位转型升级,开辟新的发展空间,提升客户价值,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为迈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本公司坚决践行国家使命,全面建设广度、厚度、深度行业一流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为经济社会发展畅通信息大动脉、构筑数字新底座;坚决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服务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以技术领先、高度集成的“全覆盖、全在线、全云化、绿色化、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助力千行百业“上云用数赋智”新发展;坚决实施创新驱动,聚焦核心技术,聚焦关键应用,融合创新,把本公司打造成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数字技术高水平自立自强,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公司争当赋能社会经济转型的“新引擎”,充分发挥大数据和通信网络技术优势,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消费升级,助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切实增强广大用户对信息通信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全社会进一步享受到信息通信发展带来的新成果。
主营业务 电信业的投资。
法人代表 陈忠岳
公司高管
董事长:陈忠岳
董事:李津,简勤,唐国良,沈抖,王俊治,卢山,王军辉,陈忠岳
独立董事:童国华,姜鑫,顾佳丹,吴杰庄,耿汝光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流通A股35.85%30/09/20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流通A股10.03%30/09/202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5.97%30/09/2024
深圳市腾讯信达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流通A股5.06%30/09/202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流通A股3.84%30/09/2024
董事会秘书 --
法律顾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10-66259179
公司传真 010-66259544
公司网址 www.chinaunicom-a.com
电子邮件 ir@chinaunicom.cn;dongmi@chinaunicom.cn
公司地址
注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4楼
办公: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上市日期 09/10/2002
股本
总股本: 31,800,581,312
A股总股本: 31,800,581,312
流通A股: 31,280,140,512
限售A股: 520,440,80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0.261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0.132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5.007元
市值(人民币) 1,692.256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