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集团简介 | 锦州港位于东经121°04′,北纬40°48′,自然条件优越,冬季冻而不封,腹地覆盖中国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内蒙古东部以及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是中蒙俄经济走廊最便捷的进出海口、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桥头堡”和门户港,是中国获得蒙俄能矿资源最近的国际港口,同时也是中国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辽东湾世界级炼化基地的能源保供港、京津冀重大产业转移物流配套承接港,已跻身全国亿吨大港行列。 锦州港于1986年开工建设,1990年正式通航,同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一类开放商港。1993年,锦州港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中国首批政企分开的混合所有制上市港口企业。1998年和1999年,锦州港B、A两只股票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8年12月,锦州港在同行业中率先整体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10年12月,锦州港通过了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港口海运航线密集,腹地幅员辽阔,涵盖东北三省一区粮食主产区、辽东湾石化区、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蒙东冶金工业区等各类产业区域,产业区域内工业企业林立、产业链完整、煤电资源丰富。 锦州港现已与亚洲、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通航关系。港口主力货种以油品化工、矿石、粮食、集装箱为主,港口集装箱班轮航线已开设20余条,贯通沿海主要港口,全面辐射长江、珠江水系,外贸内支线可通过大连和天津中转至世界各地。 | ||||||||||||||||||||||||
主营业务 | 港口建设与综合物流服务、贸易业务、物流通道拓展与临港产业物流服务 | ||||||||||||||||||||||||
法人代表 | 丁金辉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李桂萍 | ||||||||||||||||||||||||
法律顾问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 ||||||||||||||||||||||||
公司电话 | 0416-3586462;0416-3586234 | ||||||||||||||||||||||||
公司传真 | 0416-3582431 | ||||||||||||||||||||||||
公司网址 | WWW.JINZHOUPORT.COM | ||||||||||||||||||||||||
电子邮件 | JZP@JINZHOUPORT.COM;MSC@JINZHOUPORT.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9/06/1999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04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2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3.369元 | ||||||||||||||||||||||||
市值(人民币) | 28.294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