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集团简介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医药流通行业较早上市公司,现已发展成为跨地区、网络型的集团化企业。2014年末,公司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现注册资本约13亿元,国资控股股东为中国500强企业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4.13%);外资股东为世界500强WalgreensBootsAlliance(沃博联)下属子公司AllianceHealthcareAsiaPacificLimited(持股11.03%)。 公司立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以医药批发及医药零售为主营业务,是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区域性龙头企业。公司现有90余家分子企业,市场网络覆盖江苏、安徽、湖北、福建等地及西南区域的昆明市(在江苏、安徽、湖北、福建四省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在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公司年营业收入超535亿元,居2023年国内医药流通行业规模排名第6位,居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第318位。 公司曾荣获“全国医药流通创新示范企业”称号,是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南京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示范引领’先进集体”;是南京市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链链主企业之一,以及南京市流通领域医药现代供应链体系项目示范企业,获评南京市市级综合型总部企业。 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价值发现、批零协同、药械相长、适度延伸、数字赋能”发展思路,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成为大健康产业领先、可信赖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为社会发展和公众健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营业务 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四大类商品以及医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
法人代表 周建军
公司高管
董事长:周建军
董事:张靓,陆志虹,Marco Kerschen,徐健男,骆训杰
独立董事:王春晖,陆银娣,吕伟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通A股44.17%30/06/2025
Alliance Healthcare Asia Pacific Limited流通A股11.04%30/06/202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2.30%30/06/202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流通A股0.86%30/06/2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通A股0.64%30/06/2025
董事会秘书 王冠
法律顾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25-84552680;025-84552653
公司传真 025-84552680;025-84552653
公司网址 www.njyy.com
电子邮件 600713@njyy.com;liwenjun1@njyy.com;wangguan@njyy.com
公司地址
注册: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
办公: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
上市日期 01/07/1996
股本
总股本: 1,308,928,704
A股总股本: 1,308,928,704
流通A股: 1,286,903,914
限售A股: 22,024,79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0.438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0.17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5.216元
市值(人民币) 63.316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