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集团简介 |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是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2012年7月27日出具的沪委宣[2012]369号“关于同意上海东方影视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及股权设置的批复”,由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集团”)与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文投资”)作为发起人,将上海东方影视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发行”)进行整体改制,于2012年7月31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份,共计280,000,000股。上影集团和精文投资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5.52%和4.48%。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以及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其中电影发行及院线经营的收入属于电影发行收入,影院经营业务的收入属于电影放映收入。 | ||||||||||||||||||||||||
主营业务 | 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广告营销、技术服务等。 | ||||||||||||||||||||||||
法人代表 | 王隽 | ||||||||||||||||||||||||
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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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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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 刘林鹤 | ||||||||||||||||||||||||
法律顾问 |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21-33391000;021-33391188 | ||||||||||||||||||||||||
公司传真 | 021-33391188 | ||||||||||||||||||||||||
公司网址 | www.sh-sfc.com | ||||||||||||||||||||||||
电子邮件 | ir@sh-sfc.com |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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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17/08/2016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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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人民币)* | 0.28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114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3.677元 | ||||||||||||||||||||||||
市值(人民币) | 120.38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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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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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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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调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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