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集团简介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778.SH),以“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为使命,专注三大主营板块,电站开发、电站服务、能源服务,涵括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电站资产管理和转让交易;EPC总包、电站智能运维和全生命周期托管;分布式能源合同管理、增量配电网、电力销售、园区绿电供应、光伏+储能离网服务、光伏+多能的综合能源服务等。 晶科科技持续推动基于低碳性、分布式、数字化的光伏等新能源的新生产、新服务、新商业、新价值。凭借在在光伏发电方面拥有的顶尖技术,在中国第三批领跑者项目中,成为中标数量和累计容量最大的民营光伏电力企业。 着眼于全球发展战略,晶科科技也大力开拓海外电站业务,目前海外在建和拟建项目3.4GW,其中2020年开发的阿布扎比2.1GW项目,刷新数年前晶科能源创造的全世界最大单体电站和最低电价的双纪录。 除了通过研发保持在光伏发电领域的优势外,晶科科技对于未来的电力系统以及数字化应用都尤为重视。发电对于未来能源组合的设想模型,他们正在为未来的能源系统做着积极的尝试,包括客户端数据化、运维优化区域能源、智慧城市。 通过公司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价值,利用光伏电力能源的优势,通过全球资源整合这一核心竞争力,协同合作伙伴,把握电力改革契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与时俱进,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平台型、数据驱动型的清洁能源服务企业。 | ||||||||||||||||||||||||
| 主营业务 | 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 | ||||||||||||||||||||||||
| 法人代表 | 李仙德 | ||||||||||||||||||||||||
| 公司高管 |
|
||||||||||||||||||||||||
| 五大股东 |
|
||||||||||||||||||||||||
| 董事会秘书 | 常阳 | ||||||||||||||||||||||||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公司电话 | 021-51833288 | ||||||||||||||||||||||||
| 公司传真 | 021-51808600 | ||||||||||||||||||||||||
| 公司网址 | www.jinkopower.com | ||||||||||||||||||||||||
| 电子邮件 | irchina@jinkopower.com | ||||||||||||||||||||||||
| 公司地址 |
|
||||||||||||||||||||||||
| 上市日期 | 19/05/2020 | ||||||||||||||||||||||||
| 股本 |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090元 |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28元 |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4.437元 | ||||||||||||||||||||||||
| 市值(人民币) | 138.870亿 |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 未调整数据 |
| 风险声明: |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 免责声明: |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