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集团简介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2006年,对全区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成员企业20个,员工2000余人,总资产36亿元。 集团以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为主要业务。多年来,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出版发行法律法规,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七进”工程、送书下乡、全民阅读公益活动品牌化、规模化、常态化,“草原书屋”“彩云服务”“鸿雁图书悦读”计划等文化惠民工程社会影响深远。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集团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教育装备、教育培训、文创产品、互联网+等产业项目,为集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成功上市,成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第一股”。 集团取得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 | ||||||||||||||||||||||||
主营业务 | 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文体用品零售;音像制品发行,出版物主要包括教材和一般图书。 | ||||||||||||||||||||||||
法人代表 | 秦建平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张瑞平 | ||||||||||||||||||||||||
法律顾问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471-6268890;0471-6603230 | ||||||||||||||||||||||||
公司传真 | 0471-6268890;0471-6603230 | ||||||||||||||||||||||||
公司网址 | www.nmgxhfxjt.com/ | ||||||||||||||||||||||||
电子邮件 | nmgxhjt@126.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24/12/2021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89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45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7.276元 | ||||||||||||||||||||||||
市值(人民币) | 11.774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