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总部设于浙江省宁波市,2017年4月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美诺华,股票代码603538。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和成品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是国内出口欧洲特色原料药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连续多年荣膺“中国CDMO企业20强”。 公司产品覆盖心血管、中枢神经、胃肠消化道等治疗领域,核心品种缬沙坦、氯沙坦、氯吡格雷、培哚普利、瑞舒伐他汀钙、阿托伐他汀钙、普瑞巴林等多个产品已形成了全产业链商业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 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精细高效的团队战斗力,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深度稳定的合作关系。在CDMO细分行业领域、特色原料药细分行业内,已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国际知名度和竞争优势。 自上市以来,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拓展”双轮驱动,在夯实强化特色原料药业务的同时,依托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务拓展,坚定深入“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拓展延伸上游中间体和下游制剂业务,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充分扩大一体化优势;同时,基于在特色原料药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客户网络资源,公司持续布局CDMO业务,加速打造CDMO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持续完善多维度的战略布局,以CDMO业务和制剂一体化业务为核心,积极开展前沿的医学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助力公司“二次创业”,致力于将美诺华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极具竞争力的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 | ||||||||||||||||||||||||
主营业务 | 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下同)和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 | ||||||||||||||||||||||||
法人代表 | 姚成志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应高峰 | ||||||||||||||||||||||||
法律顾问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74-87916065 | ||||||||||||||||||||||||
公司传真 | 0574-87918601 | ||||||||||||||||||||||||
公司网址 | www.menovopharm.com/cn | ||||||||||||||||||||||||
电子邮件 | nbmnh@menovopharm.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7/04/2017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05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2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9.506元 | ||||||||||||||||||||||||
市值(人民币) | 29.126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