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集团简介 |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017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602)。公司聚焦新一代5G+业务,围绕5G网络建设、5G用户发展、5G应用解决方案、5G产品研发,致力于为通信运营商及中国铁塔、政府机构、重点行业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5G+新基建、5G+智能制造、5G+物联网、5G+智慧园区等行业应用和解决方案。关于纵横-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纵横通信在全国设有21个分子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业务以浙江、上海、北京为重点,辐射全国市场。公司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创新试点单位、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纵横通信依托于强大的技术实力、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人才优势,与通信运营商、政府、关联行业建立了多维度、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承建了包括北京大兴机场、首都机场、中央电视台、亚投行、国家会议中心,杭州东站、杭州地铁、上海地铁等多个城市地标建筑的通信建设;打造了乌镇、龙岗、瑞安、柯桥等多个城市的政府数字化平台;并且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酒店、智慧校园、智慧办公”等领域提供全套信息化解决方案,在5G行业的市场应用中抢占先机。公司未来将继续服务于“下一代通信网络产业”,积极投身国家新一代5G通信网络的建设,为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服务,拓展市场。 纵横通信倡导“感性做人、理性做事、快乐生活”的企业价值观,“艰苦奋斗、拥抱变革、永续创新”的企业精神,多年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及慈善事业,通过扶贫、助教、抗台、防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助力共同富裕,逐渐成长为受人尊敬的企业。 | ||||||||||||||||||||||||
主营业务 | 向电信运营商等提供5G新基建、政企行业数智化服务和全域数字营销服务。 | ||||||||||||||||||||||||
法人代表 | 苏维锋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朱劲龙 | ||||||||||||||||||||||||
法律顾问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71-87672346 | ||||||||||||||||||||||||
公司传真 | 0571-88867068 | ||||||||||||||||||||||||
公司网址 | www.freelynet.com | ||||||||||||||||||||||||
电子邮件 | zqb@freelynet.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0/08/2017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16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6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3.823元 | ||||||||||||||||||||||||
市值(人民币) | 40.733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