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2001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自主品牌的个人护理用品企业。于2017年3月13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国内民族品牌洗涤类洗发露龙头企业之一。 拉芳用了二十二年的时间,崛起于中国化妆品日化行业,拉芳品牌"爱生活、爱拉芳"响彻全国。是国内成为家喻户晓的个人护理用品知名品牌。旗下拥有拉芳、美多丝、雨洁、陶然、曼丝娜、娇草堂、缤纯、圣峰、白小齐等洗发护发、清洁沐浴、肌肤护理、口腔护理品牌。独家代理的海外优质护肤品牌有“瑞铂希”等,打造新国货品牌T8、功能性护肤品牌肌安特,整合彩妆品牌VNK。 公司创办以来,秉持"诚信、品质、分享"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走品牌发展道路,以科技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追求卓越品质,铸造强势品牌,推动企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公司以科技为依托,技术创新为动力。依托“拉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科研人才,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的引领作用,强化公司科研创新成果的对接与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注重科研投入,构筑科研平台,积极开展技术合作,强化基础研究。 公司致力于用“爱,让生活更美!”的企业使命,用爱心创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公司率先在行业内参考采用GMP生产环境标准。以高标准的生产环境、设备和工艺,坚持以“零缺陷”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目标,将持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推进并优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生产的各个环节的品质管理,确保产品完整的品质链处于受控状态,严格管理,精益求精,做到“拉芳出品,优质保证”。 | ||||||||||||||||||||||||
主营业务 | 洗护类、护肤类、彩妆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法人代表 | 吴桂谦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张晨 | ||||||||||||||||||||||||
法律顾问 |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754-89833339 | ||||||||||||||||||||||||
公司传真 | 0754-89833339 | ||||||||||||||||||||||||
公司网址 | www.laf.cn | ||||||||||||||||||||||||
电子邮件 | laf@vip.126.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3/03/2017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29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23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8.741元 | ||||||||||||||||||||||||
市值(人民币) | 29.952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