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 | 制造业 | ||||||||||||||||||||||||
集團簡介 | 格力电器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消费品牌及凌达、凯邦、新元等工业品牌,产业覆盖家用消费品和工业装备两大领域,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至压缩机、电机、芯片、漆包线、铜杆、电容器等,下游延伸至废旧家电绿色回收处理循环再利用,实现家电生命周期全覆盖,截至目前,格力电器的产品已远销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有超过6亿用户共同见证了“格力造”的领先科技和卓越品质。2023年,公司凭借突出的综合实力再次上榜《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位居第331名。“2023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中,公司在轻工业组以1,628.83亿元品牌价值位居家电行业第一。公司在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上多年蝉联家电行业第一,品牌价值逐步提升。 格力空调领跑全球。根据权威市场调研欧睿国际2022全球市场调查数据,格力电器蝉联家用空调市场占有率第一。根据i传媒发布的《2023上半年中国中央空调行业草根调研报告》,2023年上半年,格力中央空调以行业第一的身份领跑市场,是2023年上半年市场规模唯一突破100亿的品牌。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2023年上半年,格力电风扇、空气能热水器线上市场零售额占有率位居行业前二。 公司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发展基石,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加快实现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产品智能化,做强中国品牌,以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制造现代化。 | ||||||||||||||||||||||||
主營業務 | 生产销售空调器、自营空调器出口业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 ||||||||||||||||||||||||
法人代表 | 董明珠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東 |
|
||||||||||||||||||||||||
董事會秘書 | 邓晓博 | ||||||||||||||||||||||||
法律顧問 |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 ||||||||||||||||||||||||
會計師事務所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公司電話 | 0756-8669232;0756-8614883-3232 | ||||||||||||||||||||||||
公司傳真 | 0756-8614998 | ||||||||||||||||||||||||
公司網址 | www.gree.com.cn | ||||||||||||||||||||||||
電子郵件 | gree0651@cn.gree.com;gree@gree.com.cn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8/11/1996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幣)* | 5.22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幣)* | 2.380元 |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 20.740元 | ||||||||||||||||||||||||
市值(人民幣) | 2,385.982億 |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通
/
通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調整數據 |
風險聲明: |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
免責聲明: |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