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 | 制造业 | ||||||||||||||||||||||||
集團簡介 | 英诺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专注于微加工领域激光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以激光模组形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微加工解决方案。 公司是全球少数同时具有纳秒、亚纳秒、皮秒、飞秒级微加工激光器核心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工业激光器生产厂商,是全球少数实现工业深紫外纳秒激光器批量供应的生产商之一。产品包括DPSS调Q纳秒激光器、超短脉冲(皮秒、飞秒)激光器和MOPA(纳秒/亚纳秒)激光器,涵括从红外到深紫外不同波段、从纳秒到飞秒多种脉宽。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3D打印、芯片制造、生物医疗等领域,销售覆盖中国、美国、德国、荷兰、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入全球知名企业供应链。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重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在中国和北美设立研发中心,在精密光学设计、视觉图像处理、运动控制、光-材料作用机理等激光应用理论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公司在中美两国建有体系完善的生产基地、应用实验室和客户服务中心,采用“双支持+全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售前、售后支持,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已在中美两国建成三个生产基地,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通用型激光器采用标准化批量生产模式,激光模组及非通用型激光器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 本着“用激光造福人类”的企业使命,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激光微加工行业技术的引领者,极致拓展现有领域的应用环节,同时积极布局激光在生命健康、生物医疗、环境应用、微纳制造、介入医疗等领域普及与应用,造福受众,推动产业发展。 | ||||||||||||||||||||||||
主營業務 | 主要从事激光器和激光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 ||||||||||||||||||||||||
法人代表 | 赵晓杰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東 |
|
||||||||||||||||||||||||
董事會秘書 | 张勇 | ||||||||||||||||||||||||
法律顧問 | 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 ||||||||||||||||||||||||
會計師事務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電話 | 0755-86353200 | ||||||||||||||||||||||||
公司傳真 | 0755-86355000 | ||||||||||||||||||||||||
公司網址 | www.inno-laser.com | ||||||||||||||||||||||||
電子郵件 | inno@inno-laser.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6/07/2021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幣)* | -0.03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幣)* | -- |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 6.447元 | ||||||||||||||||||||||||
市值(人民幣) | 50.095億 |
![]() |
只提供簡體內容 |
通
/
通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調整數據 |
風險聲明: |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
免責聲明: |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