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
行業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集團簡介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正和生态,股票代码:605069),成立于1997年,定位于“生态环境科技运营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深耕生态环境领域26年,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核心,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为指导,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江河湖海口湿地、海岸带陆海空间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退化、生物群落生存危机等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公司立足北京、上海、深圳,聚焦重点城市,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战略城市群,聚焦河湖湿地、海洋生态、生态管家、主题乐园、公园+、正和田园六大产品线,可为客户提供DBIFO(设计-建设-智慧-投资-运营)全产业链服务。 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市清华科技园,在深圳、上海均设有研究院及分公司。公司员工本科以上学历占比86.10%,其中具有国际视野和中国特色的设计团队200余人。正和生态拥有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双甲级资质等各类环境治理资质,拥有生态环境领域90多项专利技术,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一等奖、联合国人居环境奖、IFLAAAPME大奖、LILA国际景观奖、墨尔本设计奖、园林工程金奖等诸多专业荣誉。 公司秉承“大道源和,诚信永恒”的经营理念,坚守匠心,提倡节俭造精品,中标及实施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项目:大理洱海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雄安新区千年秀林、雄安新区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雄安新区郊野公园、北京通州于永片区水环境治理、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河北省第五届(唐山)园博会、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博会、贵州省六枝特区生态扶贫项目、长三角示范区蓝绿系统规划、浙江金华亚运会配套赤山公园、浙江嘉兴九水连心生态人文景观、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玉兰河、江苏丹阳练湖湿地、江苏沛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福建莆田蓝色海湾生态整治、广州南沙灵山岛尖生态提升等等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建成后多次受到国家领导人的视察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的报道。
主營業務 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及规划设计服务。
法人代表 张熠君
公司高管
董事长:张熠君
副董事长:张慧鹏
董事:张熠君,杨波,任玉芬
独立董事:吴爱清,章友
五大股東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限售股+流通A股39.96%30/09/2024
张熠君限售股18.17%30/09/2024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限售股3.26%30/09/2024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弘盛(珠海)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流通A股2.05%30/09/2024
MORGAN STANLEY&CO. INTERNATIONAL PLC.流通A股0.79%30/09/2024
董事會秘書 王凯
法律顧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會計師事務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電話 010-59847911
公司傳真 010-82601974
公司網址 www.zeho.com.cn
電子郵件 IR@zeho.com.cn
公司地址
註冊: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A座3层314室
辦公: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
上市日期 16/08/2021
股本
總股本: 211,697,778
A股總股本: 211,697,778
流通A股: 84,161,278
限售A股: 127,536,50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幣)* -2.040元
每股派息(人民幣)*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4.938元
市值(人民幣) 7.086億
Smiley face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調整數據
資料提供: 經濟通
使用條款
風險聲明: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免責聲明: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