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制造业
集团简介 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已建成涵盖采矿、选矿、碳酸锂加工三大业务在内的新能源产业链,以自有矿山的锂瓷石为主要原料,经采、选、冶一体化流程生产电池级碳酸锂。作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原材料,电池级碳酸锂广泛应用于三元、磷酸铁锂、钴酸锂、锰酸锂等多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电解质材料,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3C等领域。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凭借采选冶全产业链一体化联动优势、不断创新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丰富的内部管理优势,以过硬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客户服务获得下游企业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已与多家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池以及整车龙头企业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保持云母提锂行业领先地位。 2023年上半年度,在国内经济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加之世界经济波动下行,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背景下,公司秉承“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经营理念,深入践行“锂电新能源+特钢新材料”双主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保持生产经营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5,557.58万元,同比增长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0,368.77万元,同比下降15.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0,368.30万元,同比下降12.80%。 锂电新能源业务受国内新能源车市需求增速放缓、下游产业链消化库存等不利因素影响,碳酸锂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充分发挥产能提升产量,并积极应对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提升销量,保持产销两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碳酸锂销量12,842吨,同比增长74.01%;实现营业收入304,679.05万元,同比增长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0,269.05万元,同比下降19.00%。 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瞄准国家大力发展火电、核电、光伏产业等政策方向,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棒线材产品比例,强化企业发展韧性,盈利能力提升明显,实现增量增收。报告期内,公司不锈钢产品销量155,423.51吨,同比增长6.14%,实现营业收入360,878.53万元,同比增长6.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099.72万元,同比增长24.56%。
主营业务 不锈钢棒、线材及碳酸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人代表 高兴江
公司高管
董事长:高兴江
副董事长:邱建荣
董事:郑卓群,杨国华,邹伟民,李郑周,邱建荣
独立董事:成国光,张臻悦,赵敏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高兴江限售股+流通A股35.72%30/09/202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7.15%30/09/202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流通A股1.71%30/09/2024
周桂荣流通A股1.44%30/09/202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流通A股1.23%30/09/2024
董事会秘书 徐凤
法律顾问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572-2352506
公司传真 0572-2768603
公司网址 www.yongxingbxg.cn
电子邮件 yxzq@yongxingbxg.com
公司地址
注册: 浙江省湖州市杨家埠工业区
办公: 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
上市日期 15/05/2015
股本
总股本: 539,101,540
A股总股本: 539,101,540
流通A股: 388,694,078
限售A股: 150,407,462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6.33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3.00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24.230元
市值(人民币) 158.354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