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金百泽前身为金百泽有限,系由金兄弟实业、陈兴农和林鹭华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4月26日,金兄弟实业、林鹭华、陈兴农签署了《深圳市金百泽电路板技术有限公司章程》,金兄弟实业、林鹭华、陈兴农拟共同出资设立金百泽有限。1997年5月28日,金百泽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7934418-4)。公司是由金百泽有限以截至2010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21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717256)。 公司专注电子产品研发和硬件创新领域,聚焦电子互联技术,致力成为特色的电子设计和制造的集成服务商,主营印制电路板、电子制造服务和电子设计服务。公司不断强化印制电路板样板业务的领先地位,并以样板制造为入口,满足客户的产品研发对电子制造和电子设计的需求。公司具备样板和中小批量的柔性制造和快速交付能力,通过开展方案设计、高速电路板设计、印制电路板制造、电子装联、元器件齐套和检测等全价值链服务,为客户的产品研发和硬件创新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公司的业务可分为印制电路板(PCB)、电子制造服务(EMS)和电子设计服务三类。PCB业务聚焦电子产品研发阶段的PCB样板和中小批量板需求,以PCB为核心,金百泽将研发服务延伸至电子制造领域,减少了客户另寻供应商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经过长期服务于产品研发的经验积累,金百泽形成了一定的可制造性设计能力,开展了电子设计服务,最终形成了覆盖“设计—制造—服务”的一站式平台,满足客户研发阶段硬件的全价值链需求。 | ||||||||||||||||||||||||
主营业务 | 印制电路板(PCB)、电子制造服务(EMS)、电子设计服务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科创服务等。 | ||||||||||||||||||||||||
法人代表 | 武守坤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陈鹏飞 |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755-26525959 | ||||||||||||||||||||||||
公司传真 | 0755-26733968 | ||||||||||||||||||||||||
公司网址 | www.kingbrother.com | ||||||||||||||||||||||||
电子邮件 | investor@kingbrother.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1/08/2021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37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6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6.263元 | ||||||||||||||||||||||||
市值(人民币) | 21.123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