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集团简介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文化传媒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文体用品零售;音像出版;广告传播.出版物主要包括教材、一般图书和音像制品.2007-2008年,公司连续入选"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名列208位;2009年公司继续入选"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并列发行行业第2位.2008年,在中宣部组织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评选中,本公司名列全国新闻出版发行行业第6强,发行行业第2强.2008年4月,本公司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2009年8月,本公司被中宣部、文化部等单位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2009年5月,公司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连续入选"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的重点文化企业.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连锁公司、教辅公司和17个市级子公司从事一般图书和音像制品的发行业务,与全国近千家图书、音像制品供应商有着长期、友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本公司拥有遍布安徽省17个省辖市及其县、镇(乡)三级分销网络,共有507个发行网点,营业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以闻名中部地区的"安徽图书城"为代表的大中型图书城有37个。 | ||||||||||||||||||||||||
主营业务 | 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文体用品零售;音像出版;广告传媒。 | ||||||||||||||||||||||||
法人代表 | 张克文 | ||||||||||||||||||||||||
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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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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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 -- | ||||||||||||||||||||||||
法律顾问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51-62669068 | ||||||||||||||||||||||||
公司传真 | 0551-62634712 | ||||||||||||||||||||||||
公司网址 | www.wxm.com | ||||||||||||||||||||||||
电子邮件 | ir@wxm.com |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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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18/01/2010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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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人民币)* | 0.47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305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5.898元 | ||||||||||||||||||||||||
市值(人民币) | 145.08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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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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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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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调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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