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集团简介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各类多媒体信息系统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及服务,主要是利用计算机对音视频、文本、图形、图像、动画等多种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结合网络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传感技术,建立多种信息间的逻辑关系和人机交互作用,为客户提供完整的、适合其业务需求的多媒体信息系统的设计、工程实施、应用软件开发、软硬件平台系统整合、运行维护保障,并不断提升其应用价值。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明星软件企业、上海名牌企业、上海市智能建筑设计施工优秀企业。公司是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智能建筑建设协会副会长(轮值会长)单位。公司具有国家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贰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壹级等资质。公司曾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参与浦东新区办公中心工程)、上海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参与上海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办公大楼工程)、上海市智能建筑“申慧奖”(上海世博中心多媒体会议系统)等荣誉。公司在国内多媒体信息系统应用行业中技术实力较为雄厚,公司是中国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会员单位,并作为中国专家代表参与ISO及ITU国际音视频技术标准化制定工作。公司获得国家级及省市级的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成果共13项,有7项研究成果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公司现有软件著作权38项,软件产品登记2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 ||||||||||||||||||||||||
主营业务 | 以信息技术为载体,叠加行业应用,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智慧空间信息化解决方案及服务。 | ||||||||||||||||||||||||
法人代表 | 金史平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高冬冬 | ||||||||||||||||||||||||
法律顾问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21-33674997;021-33674396 | ||||||||||||||||||||||||
公司传真 | 021-64647869 | ||||||||||||||||||||||||
公司网址 | www.shgbit.com | ||||||||||||||||||||||||
电子邮件 | shgbit@shgbit.com;lzm@shgbit.com;yaoming@shgbit.com;gaodd@shgbit.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28/05/2015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07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4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3.054元 | ||||||||||||||||||||||||
市值(人民币) | 67.240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及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