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
行業 制造业
集團簡介 在核化生危机和灾难面前,人类显得十分脆弱,我们将如何应对?我们将如何防范?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捷强装备,“为核化生安全赋能”! 一份执着、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深耕核化生防御领域,主要从事核化生防御装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专业服务,为军队提供各通用型号装备军用核化生洗消车辆的液压动力系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遵照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适应核化生防御装备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供应链配套的管理体系,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产品与服务,在军用核化生防御领域打下扎实的技术优势和深远的影响力。 公司始终坚持,牢固树立人才意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产品研发项目为载体,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打造了一支价值趋同、勤勉进取、高效专业的精英团队。 作为装备的主要承制单位,捷强装备荣获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我们是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核生化洗消防护装备动员中心,主要产品荣获天津市“杀手锏”产品、专精特新产品、重点新产品等称号。公司通过对核化生防御领域多年的研究和开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探索先进技术,进行工艺优化和升级,积累了丰富的科研经验,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业务所需的军工资质,拥有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公司技术研发保持行业领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司秉承“为核化生安全赋能”的使命,坚持“引领、融合、简单、奉献”的核心价值观,聚焦于军事和公共安全的核化生防御领域,构建“平战一体的核化生防御装备全产业链”战略,为军队提供专业的核化生防御装备及支援保障服务,为社会提供核化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及专业化服务。 公司将逐步完成由核心部件发展到总装总承,从洗消装备扩展到核化生防御全系列装备,从装备研发、制造、销售延展到提供综合服务,从军品拓展到民品,从而成为核化生防御领域的标杆企业。 公司诚挚欢迎各界人士和捷强装备携手合作,共创辉煌!
主營業務 核化生防御装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人代表 潘淇靖
公司高管
董事长:潘淇靖
副董事长:毛建强
董事:潘淇靖,郭俊鹏,夏恒新,刘群,钟王军
独立董事:何锦成,易宏,方吉祥
五大股東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潘峰限售股+流通A股25.41%30/06/2024
毛建强限售股+流通A股11.97%30/06/2024
海南戎晖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流通A股5.22%30/06/2024
马雪峰流通A股3.75%30/06/2024
乔顺昌限售股+流通A股2.87%30/06/2024
董事會秘書 刘群
法律顧問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會計師事務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電話 022-86878696
公司傳真 022-86878698
公司網址 www.tjjqdl.com
電子郵件 jqdl@tjjqdl.com
公司地址
註冊: 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辦公: 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上市日期 24/08/2020
股本
總股本: 99,834,751
A股總股本: 99,834,751
流通A股: 66,612,415
限售A股: 33,222,336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幣)* -0.680元
每股派息(人民幣)*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12.684元
市值(人民幣) 15.814億
Smiley face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調整數據
資料提供: 經濟通
使用條款
風險聲明: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免責聲明: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及集友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