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 | 制造业 | ||||||||||||||||||||||||
集團簡介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118)是一家致力于化学原料及新材料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部位于怀化市洪江区,现有怀化、衡阳和海外(老挝)三大化工园区产业基地。是湖南省及周边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型循环化工企业,怀化市国家级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龙头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资源高效综合循环利用的经营理念,依托平台、资源及技术优势,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充分发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势,形成了以硫化工、氯化工产品链为主线,基础化工与精细化工科学结合、高效联动的特色循环型化工产业。目前公司拥有硫化工、氯化工两大应用平台及相关产品近20多种,业务涵盖基础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板块,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学品制造、新能源、水处理、环境处理、国防科工、新材料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 公司始终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近年来先后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湖南省两型企业、湖南省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并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殊荣。 公司将以国家产业布局、双碳及能源转型为契机,以现有基础化工产业为平台,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硫化工、氯碱化工方向和“专、精、特、新”的目标加快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环保的现代化循环经济特色高质量产业体系。 | ||||||||||||||||||||||||
主營業務 | 氢气、氢氧化钠、液氯、盐酸、硫酸、工业氯酸钠产品的制造,蒸汽、精矿粉制造。 | ||||||||||||||||||||||||
法人代表 | 曹立祥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東 |
|
||||||||||||||||||||||||
董事會秘書 | 朱友良 | ||||||||||||||||||||||||
法律顧問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
會計師事務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電話 | 0745-7695232 | ||||||||||||||||||||||||
公司傳真 | 0745-7695064 | ||||||||||||||||||||||||
公司網址 | www.hgkjgf.com | ||||||||||||||||||||||||
電子郵件 | Sd@hgkjgf.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8/11/2021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幣)* | -0.352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幣)* | -- |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 13.006元 | ||||||||||||||||||||||||
市值(人民幣) | 11.069億 |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通
/
通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調整數據 |
風險聲明: |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
免責聲明: |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及集友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