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
行業 制造业
集團簡介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于1998年,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深圳,是国内集电子焊接材料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集团公司,是国家第一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广东省认定的工程中心。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电子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锡膏、焊锡丝、焊锡条等微电子焊接材料以及助焊剂、清洗剂等辅助焊接材料。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体现在产品配方开发能力、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分析检测及产品应用检测能力等多个方面,逐步形成了行业领先的集产品配方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于一体的技术体系。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先后被评为“深圳市电子焊接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广东省电子焊接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产品作为电子材料领域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PCBA制程、精密结构件连接、半导体封装等多个产业环节的电子器件的组装与互联,并最终广泛应用于通信、消费电子、智能家电、光伏、汽车电子、LED、医疗器械、安防等多个行业。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冠捷科技、中兴通讯、富士康、奥海科技、海尔集团、格力电器、联想集团、TCL、比亚迪、艾比森、强力巨彩、天合光能、晶科科技、TP-LINK(普联)、公牛集团、海康威视、华为、大疆创新等国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 公司是国内微电子焊接材料的领先企业之一,特别是在锡膏和助焊剂两个细分领域行业地位突出。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在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举办的第二届(2017年)及第三届(2019年)中国电子材料行业专业十强企业评选活动中,唯特偶均位列“电子锡焊料专业十强”第二名。 公司主持制订多项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并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企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有华为、中兴、联想、比亚迪、海尔、创维、海信、TCL、惠普、微软、伟创力、戴尔、阿尔卑斯、佳能、索尼、松下、富士康、华硕、冠捷、台达等国际知名企业。
主營業務 微电子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法人代表 廖高兵
公司高管
董事长:廖高兵
董事:陈运华,唐欣,吴晶
独立董事:陈实强,田卫东,卢周广
五大股東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廖高兵限售股30.70%30/09/2024
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限售股18.42%30/09/2024
杜宣流通A股11.26%30/09/2024
陈运华限售股1.71%30/09/2024
吴晶限售股+流通A股1.57%30/09/2024
董事會秘書 桑泽林
法律顧問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會計師事務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電話 0755-61863003
公司傳真 0755-61863003
公司網址 www.szvital.com
電子郵件 dmb@vitalchemical.com
公司地址
註冊: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
辦公: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
上市日期 29/09/2022
股本
總股本: 85,028,000
A股總股本: 85,028,000
流通A股: 38,641,038
限售A股: 46,386,962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幣)* 1.740元
每股派息(人民幣)* 1.400元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19.363元
市值(人民幣) 13.103億
Smiley face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調整數據
資料提供: 經濟通
使用條款
風險聲明: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免責聲明: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及集友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