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采矿业
集团简介 本公司前身为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发行人是由大中有限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2009年5月22日,众兴集团与梁宝东签订《发起人协议》。同日,大中有限召开2008年度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2009年5月24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2009年5月24日,北京立信出具了京信验字(2009)006号《验资报告》,对全体股东以其所持大中有限的出资比例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5月24日,已将大中有限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2,281.60万元中的85,0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合股本、1,332.2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5,949.35万元(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等形成的专项储备)作为盈余公积。2009年5月29日,公司在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1150800701444800H。 公司所在行业为黑色金属采选行业,主要从事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的生产销售以及机制砂石的加工销售。2020年公司开采铁矿石527.72万吨,生产铁精粉236.13万吨。现有矿山规划扩建项目及安徽两矿建成达产后,铁矿石开采量将扩大到约1,500万吨/年,年产铁精粉约500万吨,可持续开采时间超过30年。 本公司被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评定为“2019年中国冶金矿山企业50强企业”第17位;公司书记沟铁矿和东五份子铁矿先后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和“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20年1月,上述两矿被同时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子公司金日盛矿业2016年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安徽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被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六安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联合授予“2016年六安市50强企业”,被中共霍邱县委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十佳工业企业”,被中共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予“2017年度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主营业务 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副产品机制砂石的加工销售
法人代表 林圃生
公司高管
董事长:牛国锋
董事:梁宝东,林圃生,林来嵘
独立董事:王丽香,卢文兵,魏远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48.38%31/03/2024
林来嵘限售股13.47%31/03/2024
梁欣雨限售股+流通A股8.48%31/03/2024
上海同创永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流通A股1.78%31/03/2024
安素梅限售股1.25%31/03/2024
董事会秘书 林圃正
法律顾问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472-5216664
公司传真 0472-5216664
公司网址 www.dzky.cn
电子邮件 info@dzky.cn
公司地址
注册: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书记沟
办公: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55号12楼
上市日期 10/05/2021
股本
总股本: 1,508,021,588
A股总股本: 1,508,021,588
流通A股: 1,391,500,344
限售A股: 116,521,244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0.76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3.759元
市值(人民币) 153.622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