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制造业
集团简介 2012年2月21日,刘昊和刘旭分别以货币资金180.00万元和20.00万元投资设立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2012年2月2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001256586)。2016年8月12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133320P)。2017年5月15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255号《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主要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果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066.06万元,评估价值为39,245.81万元,评估增值额为8,179.75万元,增值率为26.33%。本次整体变更折股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00001号”《验资报告》。2017年6月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133320P)。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以充电器为公司核心产品,其中又以手机充电器为主。经过多年的市场沉淀及深耕,公司在手机充电器领域积累了大量技术、经验和客户,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逐年提高,公司在全球手机充电器市场占有率(数量)从2017年的7.38%提升至2019年的10.34%2,客户群体包括华为、vivo、小米、OPPO、LG、魅族、HTC、诺基亚、Reliance(印度)、传音等知名手机品牌商和Bestbuy(百思买)、Belkin(贝尔金)、Mophie(墨菲)等国际大型数码产品提供商。通过在充分竞争的手机产业链行业中不断竞争并胜出,公司在充电器领域拥有了行业领先的竞争力,也为向其他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拓展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智能音箱、智能家居等物联网市场的崛起,公司充电器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的范围也不断拓宽,逐步扩展到电视棒、平板电脑、智能音箱、智能摄像头、家用路由器、智能排插等多个领域,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与Amazon(亚马逊)、Google(谷歌)、华硕、腾讯、百度、大疆、360、普联(TP-LINK)、公牛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客户群体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和储备,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专利235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154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专利覆盖快速充电、智能充电、无线充电、迷你充电、变压器骨架、抵抗共模干扰、产品EMC性能检测、全自动化生产(自动超声、自动组装、自动贴片、自动焊接、自动刷板、自动测试等)、多通道测试及装置等技术。 公司凭借持续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能力,优秀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拥有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印尼四个生产基地,充电器年产能超过1.8亿只,成为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主营业务 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人代表 刘昊
公司高管
董事长:刘昊
董事:匡翠思,刘旭,刘蕾
独立董事:郭继军,周德洪,延新杰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流通A股39.61%28/10/2024
刘蕾限售股+流通A股11.30%28/10/2024
刘旭限售股+流通A股5.50%28/10/2024
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流通A股4.49%28/10/202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流通A股2.21%28/10/2024
董事会秘书 蔺政
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769-86975555
公司传真 0769-86975555
公司网址 www.aohai.com
电子邮件 ir@aohai.com
公司地址
注册: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
办公: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
上市日期 17/08/2020
股本
总股本: 180,800,000
A股总股本: 180,800,000
流通A股: 45,200,000
限售A股: 135,600,00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1.59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0.90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17.292元
市值(人民币) 95.337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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