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制造业
集团简介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公司是以“发酵法生产赤藓糖醇项目”为依托成立的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生物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赤藓糖醇的生产化及新型多功能糖的研究和开发。 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00亩,目前公司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联合创建健康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集研发、实验、中试、产业化为一体的创新体系。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专业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国际食品安全品质认证(SQF)、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BRC)、犹太洁食认证(KOSHER)、清真洁食认证(HALAL)、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认证(FDA)、IP非转基因供应链标准认证等相关国内外权威资质认证。 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外销市场以欧美地区为主,遍布东亚、东南亚、澳新及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被科技、环保、商务、检验检疫-“四部委”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保健品、医药、化妆品等各行业领域中。公司于09年获山东科学进步奖,15年获融资创新奖,16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8年获年度税收突出贡献奖,被评为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年度新旧动能转换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企业、年度创新发展企业;被滨州市中小企业局评为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荣获滨州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滨州市民营科技企业奖章。 随着健康、养生、绿色生活理念的提升以及人口老龄化、亚健康、“三高”所带来的现实问题,使得功能性健康配料的增长空间得以成长。公司主营产品赤藓糖醇是功能性糖醇甜味剂中的佼佼者,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秉持以“诚信至上,客户为本,环境友好”为原则;牢记“食者健康”的使命,积极推进健康糖产业的发展。我们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谋发展、以创新增效益”的企业发展理念,以“建设现代功能糖产业中心为”的发展目标,锐意改革,大胆创新,走适合企业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
主营业务 赤藓糖醇及复配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人代表 聂在建
公司高管
董事长:聂在建
董事:聂磊,崔鲁朋,郑海军,韦红夫,程保华
独立董事:杨公随,王玲,谭海宁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聂在建限售股+流通A股46.23%30/09/2024
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流通A股8.90%30/09/2024
吕熙安流通A股6.35%30/09/2024
王申流通A股2.60%30/09/2024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新享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流通A股2.53%30/09/2024
董事会秘书 高亮
法律顾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543-3529859
公司传真 0543-3509850
公司网址 www.sanyuanbz.com
电子邮件 sdsysw@bzsanyuan.com
公司地址
注册: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办公: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101号
上市日期 10/02/2022
股本
总股本: 202,325,700
A股总股本: 202,325,700
流通A股: 103,544,794
限售A股: 98,780,906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0.29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0.25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22.429元
市值(人民币) 27.553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