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制造业
集团简介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生产销售汾酒、竹叶青酒和杏花村酒为主,集白酒、大健康产业、产业链、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及白酒机加工于一体的省管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入选企业。公司拥有11000余亩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并在山西、东北、内蒙、甘肃、河北等拥有120余万亩原粮种植基地。现有员工15000多名,党员2600余名,产品覆盖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拥有超过112万家终端销售网点。 公司拥有“杏花村”“竹叶青”“汾”三件中国驰名商标。杏花村汾酒老作坊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入选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杏花村汾酒酿制技艺是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竹叶青酒泡制技艺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汾酒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同时还是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全国十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酒文化学术活动基地等。 汾酒既是中国名白酒的杰出代表,也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者。汾酒文化源远流长,悠久的酿造历史,精湛的酿造技艺,卓越的清香品质,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酒魂”。杏花村已有6000多年的酿酒历史。早在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汾酒就作为宫廷御酒受到北齐武成帝的推崇,载入廿四史。晚唐大诗人杜牧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使汾酒家喻户晓。1915年,汾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甲等大奖章,成为获此殊荣的唯一中国白酒品牌。1949年,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成立,汾酒、竹叶青酒成为新中国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和开国大典国宴用酒。 近年来,公司相继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全国国企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中国商标金奖、山西省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 全体汾酒人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守“中国酒魂”战略定位,践行汾酒复兴纲领,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斗,推动汾酒高质量发展!
主营业务 生产及销售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酒类高新科技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投资办企业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法人代表 袁清茂
公司高管
董事长:袁清茂
副董事长:陈鹰,李振寰,刘卫华
董事:余忠良,陈鹰,刘卫华,李振寰
独立董事:樊燕萍,李临春,周培玉,张远堂,樊三星,王超群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通A股56.58%31/03/2024
華創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流通A股11.16%31/03/20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流通A股2.79%31/03/202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流通A股2.72%31/03/20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流通A股0.96%31/03/2024
董事会秘书 --
法律顾问 山西第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电话 0358-7329809
公司传真 0358-7329221;0358-7329321
公司网址 www.fenjiu.com.cn
电子邮件 Wang.tao@fenjiu.com.cn;wpx@fenjiu.com.cn;sxfj@fenjiu.com.cn
公司地址
注册: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办公: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上市日期 06/01/1994
股本
总股本: 1,219,964,222
A股总股本: 1,219,964,222
流通A股: 1,219,964,222
限售A股: 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8.563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4.37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22.818元
市值(人民币) 3,210.580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