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 | 制造业 | ||||||||||||||||||||||||
集團簡介 | 金太阳有限由胡秀英、胡湘云和刘宜彪于2004年9月21日以现金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2012年9月1日,经金太阳有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金太阳有限以截至2012年4月30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合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始终贯彻“服务科技发展,铸造精密抛光材料第一品牌”的发展战略,相较于传统产品磨削功能,公司专注于抛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发展,更关注服务赋能。公司积极拓展产业链,可为客户提供需要的抛光材料、设备并提供精密结构件制造加工服务,相对更长的产业链能够为客户实现一体化解决、一站式服务。 公司重视技术平台搭建和技术互助创新,依托“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吸纳行业内一流博士、专家、一线技术开发人员和客户服务专家,同时致力引进培训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成为领域专家型人才,已成功培育出一支成熟稳定、专业知识扎实和创新研发能力强大的核心团队,完成了传统研磨耗材、设备与超精密纳米级抛光材料的研发技术平台的搭建。 在3C电子、汽车专用抛光材料领域,公司的研发技术已接近国际领先水平,产品已进军到国内外主要手机品牌、国内动力机车、飞机制造与维修、欧美主流汽车制造厂及汽车售后市场。公司将时刻保持着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敏锐嗅觉和领先地位,持续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提升市场渗透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154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另有处于实审阶段的国内外发明专利36项。 | ||||||||||||||||||||||||
主營業務 | 主要从事抛光材料、高端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业务 | ||||||||||||||||||||||||
法人代表 | 杨璐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東 |
|
||||||||||||||||||||||||
董事會秘書 | 杜燕艳 | ||||||||||||||||||||||||
法律顧問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
會計師事務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電話 | 0769-38823020 | ||||||||||||||||||||||||
公司傳真 | 0769-89325038 | ||||||||||||||||||||||||
公司網址 | www.chinagoldensun.cn | ||||||||||||||||||||||||
電子郵件 | zqb@chinagoldensun.cn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8/02/2017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幣)* | 0.374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幣)* | 0.150元 |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 4.994元 | ||||||||||||||||||||||||
市值(人民幣) | 23.519億 |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通
/
通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調整數據 |
風險聲明: |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
免責聲明: |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