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
行業 制造业
集團簡介 公司专注于提高无菌包装材料质量与品质,并相继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高品质的产品为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生产的无菌包装材料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众多知名乳业企业和饮料企业的产品,在业内享有良好市场声誉。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无菌包装以原纸为基体,与聚乙烯和铝箔等原材料经过多道生产工序后复合而成,供液体产品在无菌环境下进行充填和封合。无菌包装作为液体包装产品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材料,可以有效保存液体的营养成分,且因无需冷藏、保质期长、遮光、隔热、无菌、成本低、便于运输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料等食品的包装容器中。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辊型无菌包装业务。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产品研发、设计、制造,最后通过销售无菌包装获得盈利。 2、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纸、铝箔和聚乙烯。 3、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日常生产。日常生产经营中,客户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以订单的方式向公司下达生产、供货的指令。 4、管理模式公司拥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管理架构。公司建立了市场开发、财务、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人力资源、日常运营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职责明确、责权对等,实现了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流程化。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按照国际标准配置和设计的工厂和完整的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生产线,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规模化生产无菌包装的本土企业之一,是―中国包装联合会理事单位‖和―中国奶业协会团体会员‖。
主營業務 主要从事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法人代表 袁训军
公司高管
董事长:袁训军
副董事长:郭晓红
董事:张道荣,刘宝忠,焦波,隗功海
独立董事:石道金,陈学军,兰培珍,邵彬
五大股東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限售股22.56%30/09/2024
BLACK RIVER FOOD2PTE.LTD.流通A股12.53%30/09/2024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流通A股10.41%30/09/2024
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厚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流通A股8.72%30/09/2024
上海晟莱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股7.65%30/09/2024
董事會秘書 徐雅卉
法律顧問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會計師事務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電話 010-84447866
公司傳真 010-84447877
公司網址 www.newjfpack.com
電子郵件 ir@newjfpack.com
公司地址
註冊: 山东省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辦公: 山东省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新泰市汶南镇莲花山路72号
上市日期 02/09/2022
股本
總股本: 420,000,000
A股總股本: 420,000,000
流通A股: 271,679,453
限售A股: 148,320,547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幣)* 0.410元
每股派息(人民幣)* 0.053元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5.301元
市值(人民幣) 25.402億
Smiley face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調整數據
資料提供: 經濟通
使用條款
風險聲明: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免責聲明: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