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金陵体育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4]20号)批准,由李春荣、李剑峰、施美华、王小波、徐锁林五名自然人于2004年3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2102933),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体育赛事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球类器材、田径器材、其他体育器材、场馆设施等。 公司是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副主席单位、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常务副主席单位,并曾获“中国十大体育用品品牌”、“中国体育用品行业二十强”、“中国轻工业体育用品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100最具价值体育品牌”等称号。公司是科技部火炬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篮球架标准》(GB23176-2008)等15项国家标准及2项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研发中心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新型体育器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不断的研发积累,公司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1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1项,并取得了2项软件著作权。公司拥有的“金陵”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及品牌美誉度。 凭借良好的品牌影响力、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及完善的配套服务,公司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5年第一届青运会、2016年第十三届冬运会、2016年里约奥运会、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站及布鲁塞尔总决赛)、NBA中国赛等多项重大国内、国际赛事提供体育器材及赛事服务。 | ||||||||||||||||||||||||
主营业务 | 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体育赛事服务。 | ||||||||||||||||||||||||
法人代表 | 李剑刚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孙军 | ||||||||||||||||||||||||
法律顾问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12-58983911;0512-58983910 | ||||||||||||||||||||||||
公司传真 | 0512-58623888 | ||||||||||||||||||||||||
公司网址 | www.jlsports.com | ||||||||||||||||||||||||
电子邮件 | info@jlsports.com;sunjun@jlsports.com;cc@jlsports.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9/05/2017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53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15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6.050元 | ||||||||||||||||||||||||
市值(人民币) | 10.137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